当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是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9-07-20 16:38) 点击:898 |
一、当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是什么 公司法人承担的义务更广泛,权利也更广泛。简单来说,刑法上公司的犯罪情形,都可能让法人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仅作为出资合伙人则可以避免承担责任。 从股份看区别不大,当不当法人,但从公司长远来看肯定是有区别的这个就要从几个方面来说: 1、如果对投资的公司够信心,认为一定有发展前景,做法人是对的.将来公司壮大直至上市优势就很明显.反之,如果不明朗,半夜都睡不安稳。 2、如果资金够充分也可以选择当法人,毕竟职称是正的,而的合伙人则是副的,给心理增加了不少优越感。 3、如果选择当法人,那么说话分量更重,有最后的决策权;如果认为在决策方面优于别人,那么为了公司长久的考虑义不容辞要选择当法人。 4、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力和管理能力,那么要慎重,大家都知道公司成立之初,会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处理,条理性要好,否则最后会疲惫不堪.而且开办之初,对未来的方向有不可预料之处,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5、如果够年轻,有魄力.那么也可以不用考虑太多不利因素,相信自己一定行,往好的方向去思考,;也为人生积累一笔无价的财富,对于将来为自己定位更准更有把握。 二、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例子: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条例》的规定,烟草由国家专营,非国家专营组织,不得成立从事烟草经营的法人。 (2)公司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例子: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基金会,必须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公司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财产限额。 例子: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4条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但须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法》第78条第2款)。 对于非企业法人而言,它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由于它们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法律上没有规定其应有的具体经费数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公司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 公司法人的场所指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场所,它是法人从事经营以及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 法人的场所与法人的住所不同。法人的住所只有一个,而其场所可以有多个,如分支机构的场所也属于法人的场所。我国《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三、公司法人变更要多久 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全部要变更,整套流程走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完成更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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